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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质量通知】关于规范教研活动记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3-27    点击:

各教学单位:

为提升教研活动质量,规范教研活动记录,完善教学工作档案,评估中心制作了《河北大学教学单位教研活动记录表》(含装订封面,见附件),提供给各教学单位使用或参考,相关事项说明如下:

1.各教学单位在开展教研活动时,要指定专人作为教研活动记录人。记录人要事先了解并记录教研活动名称、组织形式(如研讨会)、时间、地点、教研单位(如**教研室)、主持人、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等信息,活动组织过程中分研讨主题、主要内容、研讨结论等做好会议记录。后附教研活动照片或会议签到表。

2.每学期结束,各单位按教研室(教学团队、课程组等)、活动时间排序后,加装订封面后合订成一册。

3.如果本记录表不适应单位需要,相关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在不减少记录信息的原则下,对本记录表进行修改。

    附件:教研活动记录表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327